欢迎访问东莞自考网!本站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http://eea.gd.gov.cn/)为准。 登录 网站导航

东莞自考网

咨询热线:400-8077-735

自考办电话 | 在线提问 | 公众号

2021年4月东莞自考《刑法学》之名词解释(10)

编辑整理:东莞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1-04-01 16:27:09   【 】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一般共同犯罪:

是指共同犯罪人之间不存在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各共同犯罪人只是为了实施某一特定的犯罪,事先或临时纠集在一起的,这些特定的犯罪一经实施完毕,这种纠集也告结束。

典型的数罪:

是指行为人以数个罪过,实施数个行为,侵犯数种法益,而且数个行为之间没有牵连、连续等关系的数个犯罪。

继续犯:

也称持续犯,是指行为从着手实行到由于某种原因终止以前,一直处于持续状态的犯罪。

想象竞合犯:

也称想象的数罪、观念的竞合,是指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的情况。

法条竞合:

是指一个行为同时符合了数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但从数个法条之间的逻辑关系来看,只能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当然排除适用其他法条的情况。

结合犯:

是指数个原本独立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分则的明文规定,结合成另一独立的新罪的情况。

连续犯:

是指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

吸收犯:

是指事实上存在数个不同的行为,其一行为吸收其他行为,仅成立吸收行为一个罪名的犯罪。

牵连犯:

是指行为人以实施一个犯罪为目的,其犯罪的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

本文标签:东莞自考 法学类 2021年4月东莞自考《刑法学》之名词解释(10)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dongguanzikao.com

本文地址:http://www.dongguanzikao.com/zl_fxl/26034.html


《东莞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东莞自考-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