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东莞自考网!本站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http://eea.gd.gov.cn/)为准。 登录 网站导航

东莞自考网

咨询热线:400-8077-735

自考办电话 | 在线提问 | 公众号

2020年东莞自考《房地产经济学》章节试题:第7章

编辑整理:东莞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0-10-23 17:32:13   【 】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2020年东莞自考《房地产经济学》章节试题:第7章

第七章、 公共物品、外部性与房地产管理

一、 名词解释

(房地产)公共物品:一般由政府提供,且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房地产)经济物品。

外部性:当一个人从事一种影响其他人福利的活动,而对这种影响既没有支付成本又得不到报酬,即称这一活动产生了外部性。(有利的影响→正外部性;不利的影响→负外部性)

帕累托最优:多生产以单位公共物品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达到帕累托最优。

二、 问答题梳理

1、 房地产公共物品的分类:

物品

房地产私人物品

房地产公共物品

房地产纯公共物品

房地产非纯公共物品

公有资源

自然垄断资源

是否具有竞争性

是否具有排他性

e.g.

别墅、高档公寓、旅游餐饮业房地产、办公楼、工农业房地产etc

防洪大堤、(免费)道路、军事设施、纪念碑、公园etc

国有森林、教堂、图书馆、博物馆、公立学校or医院、自然保护区etc

城市基础设施、轨道交通、收费的高速公路、车站、机场、码头etc

政府提供房地产公共物品的方式:直接生产(国防、图书馆等)&间接补给(廉租房、保障房等)

2、 房地产的外部性。

(1) 房地产的外部性:一宗房地产对其他房地产及其业主产生外部收益或外部成本,而其他房地产和业主却无需对这种外部收益或外部成本支付成本或取得报酬。

(2) 其他因素对房地产的外部性影响

① 公共设施:对房地产价值具有双方面影响e.g.学校→租用型(正);居住型(复)

② 环境因素:往往产生负外部性

③ 物业之间:由业主行为造成

④ 交通条件:双向的影响,交通便捷和道路拥挤、噪音的矛盾。

本文标签:东莞自考 经济类 2020年东莞自考《房地产经济学》章节试题:第7章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dongguanzikao.com

本文地址:http://www.dongguanzikao.com/mnst_jjl/24368.html


《东莞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东莞自考-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