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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师]2023年上半年自考(社会考生)论文答辩通知

编辑整理:东莞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3-05-12 10:42:07   【 】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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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师]2023年上半年自考(社会考生)论文答辩通知


        一、答辩资格查询


        经我院学术委员会评审,本次自考毕业论文的初评工作已结束。考生可凭个人准考证号和密码在5月11日上午11点登录系统:查询初评结果(查询系统5月11日11点开放登录),初评合格者,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二、答辩安排


        本次答辩采取网上答辩的形式进行。

        1.答辩时间:2023年5月14日(星期日)下午14:30-16:00

        作答时长90分钟,系统将在2023年5月14日14:30准时开放,请考生务必在该时间段内登录系统完成作答,逾时视为自愿放弃本次答辩。


        2.系统开放后,考生务必及时登录系统http://47.120.8.62/(网址与答辩资格查询相同),查看并记录下本人的论文答辩题目(可复制粘贴)。


        3.一律采用电脑作答,勿手写,答卷上要标明准考证号、专业、姓名和答辩题号与题目(答题的模板见附件1),每题作答字数不超过600字。

        切记:不得直接在系统上作答。


        4.作答结束后,尽快将个人电脑上的答卷(word文档格式,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例如:01010011121张三)上传到系统中,提交成功后系统会有提示,确认提交成功后,自行截图保存提交记录(操作界面见附件2)。

        切记:系统将在16:30时自动关闭,不再接收上传文件,超时自误。


        三、论文最终成绩将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发布,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四、如对成绩或初审结果确有异议需复核的,可在6月15日-6月25日由本人向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华南师范大学自考实践考核成绩复查申请表》(见附件3)、《自考考生信息简表》各1份提出复核申请,资料提交采用邮寄的方式,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国际文化学院B103室,电话:020-85211317,不接受现场和电话申请。(注:因现阶段还处于疫情防控期、学校采用半封闭状态,快递需自取,为方便收件,请统一使用顺丰快递,不得使用同城速递,闪送等,敬请谅解!6月15日前,所寄邮件概不予受理)


        复查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等项目,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评分宽严等不在复查范围内,复核结果将在2023年7月10日前反馈至考生电子邮箱。

 

        附件1:论文答辩卷样式.

        附件2:答辩资格查询及答辩操作指引.

        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自考实践考核成绩复查申请表

        附件4:自考毕业论文考核若干问题的补充说明.

        联系电话:020-85211317(13326409709  18024599926 注:手机号码仅限论文答辩当天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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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师]2023年上半年自考(社会考生)论文答辩通知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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